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三評謝長廷的憲法論:(反)台獨

2007年初,李前總統接受《壹》週刊專訪,重申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不需要再講台獨,甚至表示追求台獨是退步的、危險的。


台灣已經獨立,台獨或統獨爭議是假議題,李曾多次宣示,謝長廷呼籲支持獨立者和主張維持現狀者(或中華民國派)結合起來的反統一「結合論」主張,也常夾帶「高喊台獨沒實質意義」等說法。


《壹》週刊將李前總統專訪標題定為「棄台獨」,引發論戰風波,如此的過度引申,和謝被指「修理台獨」或甚至「反台獨」,看來大致是同一套的(反)台獨修辭運作。以素有「台獨理論大師」之名的林濁水先生對李謝的相關評論為例,一窺此修辭運作。


2006年8月,對於李前總統有關凝聚新時代台灣意識的談話,林撰文指出,李前總統邁進「穩健台獨」,大讚其將「台灣主權已經獨立」以及「台灣主體意識」(替代「本土政權」訴求)兩項主張互相扣連,「重新界定了他在台獨實踐中新的戰略位置,可說格局宏大。」


去年10月,林撰文指出台灣社會「認同獨立者已遠多於統一」,總統直選與廢省後的台獨體制「改造基本上完成」,在國際承認上則因目前國際形勢「無法以政策強求」,以上「台獨三大工程」皆不再需要或應避免強力訴求。


此不強力訴求台獨的主張,和李謝本為一致,然而林接著以「事實獨立要不要加以鞏固」,做為「支持台獨」和「反台獨」的評斷標準,而謝屬於後者。

其實,林李謝三人皆主張「台灣主權已經獨立」,而鞏固此獨立狀態的方法,李訴求強化台灣主體意識,謝則訴求聯合反統大軍,「穩健台獨」則訴求吸納中間、把台獨極大化,不能說誰就比誰更「鞏固」。


台派包括「台灣已獨立」論者和「台灣未獨立」論者及各自進一步的分殊,其間不同的理論與路線,不必擴大詮釋為台獨與反台獨的矛盾。李不是「棄台獨」的話,謝也不會是「反台獨」。


李謝林代表的「台灣已獨立」論者,路線與策略問題必須一體看待。問題之一是,諸如「喊台獨沒有實質意義」、「不需要再講台獨」、「台獨是假議題」等等說法,其實是不需要講的,講出來也沒有太大意義,一來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從來不是那麼穩固,二來這些說法容易掉入在台灣根深柢固的台獨污名化與瑣碎化傳統。

「台獨」有多少的在地正當性,「喊台獨」就有多少自然可親的本質。綠營內部「喊台獨」者和「不喊台獨」者必須形成聯盟共同體,從而進一步感染影響整個台灣社會。

二評謝長廷的憲法論:一中公案

2008年總統大選民主進步黨黨內初選,執政時期的1位副總統和3位閣揆參加角逐,謝長廷先生贏得最多黨員票勝出,當時有學者指出,深綠支持「憲法一中」,大概會成為歷史公案。


陳儀深老師評論謝的主張曾指出,目前中華民國憲法是經過李登輝與陳水扁兩位總統任內合計7次修憲的「增修條文體制」,一旦強調這部憲法,至少是兩中,不會是一中。謝自己的說明是,修憲已經修改了許多不合理的部份,所以「要求制憲的必要性與強度已經降低」。


進一步來看,李陳執政20年期間朝野聯手修憲的產物,實質上並非一部不一樣的憲法,而是一部全新的《憲法增修條文》,有其一定的制憲內涵。從主張「制憲」到認可「修憲」立場,兩岸之間所謂的創造性模糊空間,李前總統說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謝的說法是「憲法的特殊關係」。


儘管謝明白表示反對一中,陳儀深老師也認為以謝說法的內在邏輯來指責其主張一中並不公平,然而至今眾口紛呈的「一中公案」,主要還是圍繞著其中夾帶的一中、至少是不反一中的內涵,甚至直指謝「一中反獨」,把這種立場放在曾經位居民主進步黨主席、執政閣揆、副總統與總統候選人身上,果然是公案中的公案了。


從台派策略與路線來看,認可修憲7次的現行增修條文體制,是否就是「一中」?主張現狀已經獨立、不再直接訴求,是否就是「反獨」?有其修辭和語意上推敲的空間。從正藍反獨的角度,或可得到若干反思,例如批評謝主張結合「中華民國派」是權宜之計,是為了掃除民進黨重新執政的障礙,其實依然自外於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一直都是一個「權宜」的存在,藍營束諸高閣,綠營另創增修。記得每年12月25日的聖誕節曾恰巧是「行憲紀念日」,所謂「行憲」卻是內涵寥落,像是西方傳統裡沒有聖誕老人的聖誕節。


或說「憲法共識」與「憲法各表」莫名其妙、不知所云,某種程度也是對的,這類國族概念層次的政治主張,本可視為高來高去的抽象語言,所謂「中華民國憲法」,更是最高級的抽象:國者殘損不全,憲法則已大修,如此雙重疏隔於原物的存在,要拿來為台灣前途卡位,在論述上與作為上都不會是容易的。

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一評謝長廷的憲法論:綠色劇場的藍色道具

謝長廷重提在台灣建立「憲法共識」,與中國「憲法共表」,再次於綠營掀起波瀾,民主進步黨蘇貞昌主席說這不是黨的立場。其實謝的台灣地位主張(根據憲法獨立行使主權)係植基於民主進步黨內「台灣已事實獨立」的主流思維,只是大剌剌搬出藍色道具在綠色劇場上演,就像在綠營集會上舉著車輪旗一樣刺眼吧!

    中國國民黨於中國執政(1928-1949)末期產物的「中華民國憲法」,搬來台灣長期遭到冷凍,「戡亂時期」結束後又被增修條文取而代之。這部失去原始根據地、神主牌性質的憲法,經過台灣民主體制調整後成了選總統的依據,所謂「憲法一中」,頂多就是歷史過程中另類縹緲的一中,或旁生歧出的兩中。
 
    台派論述台灣地位,常引用與日本簽訂台北合約(中日和約)的蔣介石屬下外交部長葉公超指出「中華民國並非依法領有台灣的看法」。台派以蔣自己的外交部長的觀點來佐證台灣地位未定,自然是強而有力,也算是個藍色道具了。
 
    然而我們也知道,號稱文學與外交才子的葉公超(前北大、清大外文系教授)於1961年駐美大使任內被蔣拔除職務,回國後遭到冷凍,據說是因為葉被密告在美國言行對蔣和國民黨極為不敬的緣故。台大外文系名譽教授齊邦媛女士在自傳《巨流河》(2009)裡回憶,在當年位於台中霧峰北溝的故宮博物院兼差翻譯的經歷,「最難忘的是曾任外交部長的葉公超先生陪伊朗國王和泰國國王來訪的那兩次」,當時葉已遭罷黜,身分是「故宮博物院中央博物院共同理事會理事」。
 
    台北故宮於1965年成立後,「中央博物院」成為前故宮院長杜正勝所說的「一個被遺忘的傳統」。根據杜所著《藝術殿堂內外》(2004)一書,其接任院長「世紀五願」之一就是恢復「代表中國知識分子最進步一面」的南京中央博物院傳統。
 
    中央博物院於1933年成立籌備處,與中研院史語所關係密切,首位籌備處主任即為時任史語所所長的傅斯年,杜正勝轉任台北故宮院長之前即為史語所所長。杜指出,由於中央博物院「旨趣、風氣和興味與故宮博物院頗有距離」,這「兩個機構和兩個傳統,決定取舊遺留而棄新學風」,中央博物院被併入台北故宮後實質消失,為中華意識形態與政治現實服務。
 
    中國國民黨所建構的「中華」傳統,是極具選擇性的,杜任台北故宮院長志在恢復的中國近代「新學風」,於中國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再一次遭到放棄,併同其入閣參與政務(後擔任教育部長)的民主進步黨8年執政,也成了「一個被遺忘的傳統」,隨著陳前總統入獄,被遺忘,被羞辱,說那是「空轉的8年」、「失落的8年」。
 
    中國國民黨本就擅長抹除、醜化非屬其「正道」的傳統,遷佔據台後的首要目標就是二十世紀上半在地日治傳統,「中華民國」本身傳統也不例外,如醜化1912年至1928年的「北洋政府」,和同樣擅於抹銷歷史的中國共產黨正統史觀一樣謂此時期軍閥亂政,國事頹唐。
 
    然而近來學者陸續為其翻案,重新顯現出一個經濟高度發展期,司法制度與新聞事業奠基期,以及學術思想活躍期(產生如傅斯年與葉公超等於北京大學求學或執教的新世代年輕學者)等等新的歷史圖像。
 
    耐人尋味的是,如杜正勝院士的努力,在台灣的政治光譜被視為「獨派」,其內涵之一則為恢復近代中國進步傳統,這代表獨派的思想內涵與其說是「去中國」,不如說是重新認識發掘被掩蓋的、國共兩黨聯手抹除的「被遺忘的傳統」。
 
綠色劇場,果然是不缺藍色道具的。
**刊於想想論壇:綠色劇場的藍色道具

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

反改革三連擊 9A大戰18A Against Reform

由在野黨立委發動的軍公教退休福利議題各方論戰攻防,演變至今儼然9A(立委補貼項目)大戰18A(退休優惠存款利率俗稱18趴,就其超額福利的不合理部份名為18A),以年度預算規模來看,大約是2億對上800億,後者且將持續膨脹至千億多。

立院決定自砍9
A近半約一億元,如以同樣的比例砍向18A,至少是3、4百億之譜,對國庫挹注更為巨大,純做數額比較孰重孰輕至為明顯,更關鍵的是彰顯出改革與反改革陣營的對峙結構。



    反改革陣營三連擊,第一擊是立院執政黨鞭反擊在野黨,指其當年執政時
「確認年終慰問金列入退休所得」,如今卻要推翻過去的決策,前後矛盾。執政黨率爾拿前朝墊背的說法,是個十足的假議題,實則當年將年終慰問金列入退休所得,係納入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項目以為控管,也就是所謂的「存其名,去其實」,是當年政府進行退休福利改革的一部分,當年遭到國會多數(今日執政者)阻擋下來,如今再次叫陣,持續推動改革痕跡斑斑可考,沒有前後不一的問題。



反改革第二擊,是最高行政部門但求暫時化解民怨、實則尋求維護舊制。閣揆承諾停止發放退休慰問金,僅保留小部分例外情況,在尚稱明快處置的讚美聲中,隨即傳出取消慰問金只是一年有效的暫行措施,顯示政府只圖一時苟安,無意藉此措施做為改革起點,持續抗拒長久以來的改革需求。



反改革第三擊,是
執政黨立委拋出立委9A,代表反改革勢力的終極反撲,意圖藉由此次發動退休金改革基地的立院本身其預算結構問題,根本去除改革的正當性,而立院監督機構若予弱化,行政部門將更可肆無忌憚,執政黨在國會監督部門與行政部門如此裡應外合,姑不論九A津貼合理合法與否,實質上形同對民意代表有效監督施政進行懲罰,突顯執政黨一貫的反改革本質,及其招數盡出的反改革力道(甚至不惜在立院自宮,但仍有個人財力或龐大黨產支撐,這又突顯出另一個對抗結構失衡的根本問題)。



老實說,如果
9A立委能確實制衡不當施政,改掉18A,回歸其適切的18趴角色,那麼即使讓立委津貼加倍成18A立委,也是樂見其成。

當年於政府進行退休福利改革傾全力阻攔的國會多數在野黨,如今全面執政毫不意外仍然是鐵板一塊的反改革力量,讓人難以期待,然而時移勢轉,國家財政敗壞急急如律令,想必鐵板終究會消融於人民的咒怨與義憤之中。

如果中央政府仍不做為,或許可以呼應陳菊市長說的,就從地方政府拒絕補貼18A
開始吧!

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一中公案 Too Much China

2008年總統大選民主進步黨黨內初選,執政時期的1位副總統和3位閣揆參加角逐,謝長廷先生贏得最多黨員票勝出,當時有學者指出,深綠支持「憲法一中」,大概會成為歷史公案。


去年初,陳儀深老師評論謝的主張曾指出,目前中華民國憲法是經過李登輝與陳水扁兩位總統任內合計7次修憲的「增修條文體制」,一旦強調這部憲法,至少是兩中,不會是一中。


最近,謝自己的說明是,「憲法各表」是要取代「一中各表」,自然是反對一中;一中是台灣內部不重疊的部分,是必須要改革的對象,憲法的作用是「表達我們的主體性,彰顯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表明我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過,儘管謝明白表示反對一中,陳儀深老師也認為以謝說法的內在邏輯來指責其主張一中並不公平,然而至今眾口紛呈的「一中公案」,主要還是圍繞著其中夾帶的一中、至少是不反一中的內涵。


例如,林濁水先生表示現在已不需強力訴求台獨,這和謝立場接近,但林批評謝的一中內涵,表示台獨仍要透過「反一中」表現,「不做選舉直接訴求,一點也不能解讀成放棄台獨接受一中」,等於把謝定位成了「一中反獨」,這立場放在曾經位居民主進步黨主席、執政閣揆、副總統與總統候選人身上,果然是公案中的公案。


主張修憲7次的增修條文體制是否就是「一中」,主張現狀已經獨立、不再直接訴求是否就是「反獨」,有其修辭和語意上推敲的空間,其實也本乎台派策略與路線的內容,這從正藍反獨的角度,可以得到若干反證,例如有網路言論指出,謝主張結合「中華民國派」是權宜之計,是為了掃除民進黨重新執政的障礙,其實依然自外於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一直都是一個「權宜」的存在,這個中國國民黨於中國執政(1928-1949)末期的產物,搬來台灣立刻遭到冷凍,「戡亂時期」結束後又被台灣朝野增修條文取而代之,說是代表一中,也是個另類縹緲的一中,或者旁生歧出的兩中。有人說「憲法共識」與「憲法各表」莫名其妙、不知所云,某種程度也是對的,可以視為高來高去的政治抽象語言來理解。

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棄台獨,反台獨,台不台獨 Too Independent to be Taiwan

林濁水先生〈台獨三大工程 談謝長廷〉一文,在「支持台獨」與「反台獨」的立場高度上論述, 在此一窺其中台獨修辭的運作。

二OO六年八月,對於李前總統有關凝聚新時代台灣意識的談話, 林濁水在自由廣場〈李前總統邁進穩健台獨〉一文大讚李前總統將「 台灣主權已經獨立」以及「台灣主體意識」(替代「本土政權」訴求 )兩項主張互相扣連,「重新界定了他在台獨實踐中新的戰略位置, 可說格局宏大。」


二OO七年初,李前總統接受《壹》週刊專訪, 重申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不需要再講台獨, 甚至表示追求台獨是退步的、危險的,《壹》週刊將報導標題定為「 棄台獨」,引發一陣論戰風波。


李前總統被過度引申的「棄台獨」,和謝長廷被強力指控的「 反台獨」,看來是同一套的(反)台獨修辭運作, 大概是同一路的論述思維。


所謂「穩健台獨」以及李前總統和謝長廷的台灣地位主張,皆屬於「 台灣已經獨立」論者,和「台灣尚未獨立」 論者的主張分歧自不待言。林濁水在文中所說的時下台灣社會「認同 獨立者已遠多於統一」、總統直選與廢省後的台獨體制「改造基本上 完成」、國際承認因目前國際形勢「無法以政策強求」等「 台獨三大工程」皆不再需要或應避免強力訴求的立場,即為「 台灣已經獨立」論者的共同主張, 可在國民意識和政治體制的台灣事實獨立現狀上「加以鞏固」, 和主張應持續強力進行意識動員和體制改革的「台灣尚未獨立」 論者,形成理論和路線的分野。

林濁水以「事實獨立要不要加以鞏固」,表示「支持台獨和反台獨根 本的差異就在這裏」,如此直指謝長廷主張不需鞏固的台獨, 是不是很像李前總統被《壹》週刊形容的拋棄台獨? 把獨派理論與路線的不同主張, 擴大詮釋為台獨與反台獨陣營的根本矛盾。


謝長廷主張結合「台獨派」與「維持現狀派」或「中華民國派」, 共同守護台灣不被急統,共同面對中國的打擊,和林濁水「 穩健台獨」主張的吸納「中間」、把台獨極大化,兩者看來都是維護 台灣主權現狀的方法,而且差距不大,彼此可以不同意, 但都是合情合理的台獨修辭,不必互相否定,共同守護(和追求) 台灣的自主與獨立。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台派執政總路線&台灣獨立總路線 One Taiwan, Two Guidelines

謝長廷訪問中國,再次提出台灣內部「憲法共識」、與中國「憲法各表」主張,也再度引發熱烈討論,對照組包括國共兩黨的「一中各表」和「一中原則」。 


而在綠營台派,對照面則來自台灣地位主張兩大陣營,分別是傾向與中國明確切割的「台灣尚未獨立派」,以及謝本身所屬、傾向與中國溝通接觸的「台灣已經獨立派」。


 在此派內與其相對的,主要是具有主流「知中」形象的民主進步黨新潮流系統。在此聚焦最後這個對照組,談談相關台派主張與路線策略開展的可能。


 整個1990年代,從<<台獨黨綱>>到<<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已經獨立」已落實為民主進步黨內的主流立場,李前總統也是主要代表人物,認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不需要再講台獨,甚至有追求台獨是退步、危險的說法。


 台灣已獨立論者,常掛在嘴邊的是統獨或獨立是假議題,而為什麼是假議題呢?新系如其理論家林濁水的「穩健台獨」論述,主要是形塑一個「台獨主流」的存在,也就是各項民調清楚呈現的台灣民心脫統趨獨大趨勢,「急統」和「緩統」在台灣皆支持寥落,新系便主張以此主流意識為根基,吸納「中間」,把台獨極大化。


 另一方面,謝則是形塑台灣民意「拒統主流」的存在,這其實是「台獨主流」的另一種說法,但相對於意念先行、巨視籠統的「台獨主流」建構,謝的「拒統主流」架構,明確劃分出「台獨派」,以及「維持現狀派」或「中華民國派」,主張兩派結合,共同守護台灣不被急統,共同面對中國的打擊,維護台灣主權現狀。


 謝明確標舉出民主進步黨重新執政大旗,以「台灣化的中華民國憲法」為意識型態根基,所進行的民意動員與操作,理論上與實際上足以與長久以來佔據黨內思維與結構主流的新系相抗衡,這對內部與新系持續存在緊張關係的綠營台派整體,其實創造了一種開展的可能。


 而這也關聯到,訴求政治實力的台派執政總路線,以及訴求文化思想與社會運動的台灣獨立總路線,這兩個各自在內涵與層次上皆繁複多元的總指導原則,其間的對照、呼應,與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