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

台灣花布藝術家 林明弘(轉載)

林明弘 包裝全新台灣味
【經濟日報╱文/黃啟菱】2009/04/18





林明弘的「覆摺計畫」為誠品藝術書店的書包裝。圖/曾學仁















圖/曾學仁






一朵朵的鮮艷大花灑落在大塊畫布上,成為台灣當代藝術最醒目的意象;有時變成一個又一個的板凳,象徵台灣人的集體記憶;甚至化為美麗紙片,包覆著一本本書籍,要切斷你與書本名稱的關聯性。












藝術家林明弘。

圖/曾學仁


這是林明弘的作品,台灣當代藝術家中最具國際能見度者,以台灣特有的花布圖紋打天下。如今林明弘,不僅在藝術領域中占一席之地,也成為產業界最想合作的藝術家之一,開創出不少藝企合作的模式。林明弘說:「文創產業要成功,關鍵是要從下長上去,而不是從上定下去。」


一直以來,林明弘認定自己是個藝術工作者,而非藝術家。誠品畫廊執行總監趙琍指出,很多人認為藝術家是創造者,地位崇高、凌駕在一般人之上,但林明弘從不這樣認為。趙琍說,「他的作品來自於生活,所用的元素與符號,都是極為尋常的,比如說國小ㄅㄆㄇ練習本、太陽餅等元素,都是人人熟悉的事物。」


林氏美學 萃取生活元素


趙琍指出,林明弘用「林氏美學」,重新詮釋既有事物,把這些事物與觀者的距離拉開,產生新的意義後,再經過林明弘美學觀點運作後的「成品」,回到生活中。


林明弘則說,在他的認知中,現代藝術通常是獨立並與日常生活脫離,當代藝術則是跟生活具有關聯性的,這就是為什麼他的創作都從生活出發。因為他的作品是有對象的,希望能與觀眾產生連結。












誠品董事長吳清友(右)出席「覆摺」誠品記者會。

圖/曾學仁


「文化身份的認同一直是我的創作主軸。」他以台灣花布、太陽餅、國小ㄅㄆㄇ練習本等等台灣人身邊常見的東西,作為創作元素,希望把一些人人熟悉、已定型化思考的事物模糊掉,重新審視。他認為,不清楚、模糊的狀況,最具可能性,最有藝術介入的餘地,「就像年輕人心性不定,一天到晚改變造型」。


不斷在作品中討論文化身份,林明弘的身份,也常被外界拿來討論。林明弘是霧峰林家長孫,1964年生於東京,祖母是日本人,從小住在林家老宅,不到十歲,就被送到美國留學,1993年回到台灣,首次在伊通公園辦展,即受到藝術圈矚目。


2000年,林明弘把台北市立美術館一樓大廳的地板,全用鳳凰牡丹的圖紋給包覆了,如此大格局的作品,極具個人風格,藝術表現語彙也很成熟,當時趙琍就已確定:「這個藝術家,是誠品要合作的對象」,雙方自那時開始,合作至今。



林明弘創作的符號與元素「非常台灣」,但趙琍透露,林明弘小時候待在台灣的時間並不長,他甚至沒看過傳統花布;長大回台後,有一次女朋友跑到迪化街買了些花布、作成枕頭放在家裡,林明弘才第一次接觸到台灣花布。


藝企合作 保留創作自主


「文化藝術這種事情,不是上面如何規定,下面就會跟著走的,創作者的力量才是最重要的。」林明弘認為,給藝術工作者好的環境,藝術工作者自然會「長出來」,萌發出好的創作、好的概念。


他舉例,中國近幾年來積極推動文創產業,上海有些新建的大樓,會特別分出一些樓層或區域,劃定為文創特區,希望邀請藝術家、設計師來這邊工作、駐點,但成功的案例並不多,通常這些地方,最後都變成賣雪茄、賣酒的地方。


林明弘說,藝術家想要與企業合作中保有自主性,關鍵在於要以「藝術工作者」的身份進行一切動作。常常見到企業界在邀請藝術工作者合作時,只是把藝術工作者當成產品設計師,只為了賣特定商品,而非支持藝術;有時連藝術工作者自己也不知道是在做「商品」、還是在做「藝術品」,這兩者立場大大不同。














藝術家林明弘在誠品畫廊首展。

圖/曾學仁

他指出,若藝術工作者能保有創作的自主性,那麼與企業界合作,就能變成創作的助力,因為企業界能提供的資源是非常豐富的。


比如說,林明弘去年接受CHANEL Mobile Art(香奈兒流動藝術展)之邀,在Zaha Hadid設計的流動空間中,以馬賽克形式繪出繁花地板。當時,林明弘只要畫出草圖後,香奈兒的團隊就能很快地去思索如何落實、會面臨何種問題,效率極佳,這是藝術家一個人無法辦到的。


林明弘目前於誠品畫廊新開幕的空間舉行個展;接下來,他在日本九州也將有四個展覽接連開幕,明年初則為加拿大冬季奧委會於溫哥華辦一個大型個展。



**誠品藝術店X林明弘【21.2.1972 (覆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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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弘覆摺計畫 重新定義一紙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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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花布藝術-林明弘



**台灣花布


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三個中華民國--台灣理論家系列之六

台灣國際地位論述,最近因為國史館林滿紅館長主導的一九五二年「中日和約」(台北和約)展覽宣傳活動而炒熱起來,在原本是獨派壟斷的台灣主權論述領域,出現難得一見的藍綠交鋒火花。

        

        馬英九套用林滿紅的理論,說根據「中日和約」,日本已把台澎主權讓渡給中華民國,否則為什麼要簽這個東西?馬林和鳴唱雙簧,在對「中華民國」自我感覺良好而疏於台灣法理地位論述經營的藍營來說,老實說是很勇敢的,因為即使頂著國家廟堂詮釋權威,面對的卻是台灣學界與民間長期關注研討台灣地位的智識活力和客觀的國際現實,果然馬林台灣主權新論一出,立刻招來嚴厲批判,句句直攻馬林新論虛處與要害,前考試院長姚嘉文甚至表示林滿紅扭曲偽造事實,應該下台!

        

        林滿紅認為,因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國」與「中華民國」的內戰不可開打。問題是,所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本身就是台灣地位主張的一個陣頭,是參與「內戰」的一方,不具中間調停者立場。



        設法從國際法理切入的馬林「中華民國」論,同時還有其他兩個「中華民國」論(有意或無意)予以支撐,一個是社會文化意識上的中華民國,代表者是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陳芳明所長「把本土等同中華民國」的「台灣各個階段、族群、性別的最大公約數」主張;另一個是台獨的中華民國,主張「台灣已經獨立,目前名稱為中華民國。」



        國際法理的中華民國,在許多學者專家的質疑詰問下顯得窘態百出,台北賓館擺出的台北和約簽署銅人陣,要說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其實遠不如美國官員去年一句「台灣和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來得發人深省。



        文化意識的中華民國,肯認殖民文化體制既存的優位壓迫內涵,是後殖民時代的典型倒錯。



        台獨的中華民國,則把現成的中華民國認同納入台灣意識陣營中,台灣意識主流或台獨民意主流因此顯得沛然無可抵擋,卻忽略了這道台獨洪流,從來不是單一方向的進程,而是前進後退左迴右旋的迷走空間。



        三個中華民國,三個追求獨立自主的台灣人無法放心的理由。面對自我鞏固的中華民國想像,自然要有另一種認識論上的台灣想像共同體來抗衡,這若是一場思想內戰,誰曰不宜呢?



**台灣主權歸屬 馬中日和約確立說 譚慎格駁斥

**口說無憑拿出證據 馬英九私吞台灣

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

討打的家教

不容否認,和中國國民黨某大立委假髮被掀一樣,邱議瑩賞那來自赫赫「家教」的李氏家族的另一大立委的巴掌,是打到許多台灣人心裡去了。假髮立委批評蔡英文主席聲援邱立委是不是瞎了眼,如果要許多台灣人看那一巴掌不甜在心裡,除非真是瞎了眼啊!




        聯合報馬上登了篇讀者投書,還放在網路報頭條,標題是正氣凜然的的「女立委飛掌,打民主素養耳光?」結語是「民進黨」三字「自小英之後,怎麼越來越像晶華衝突事件與美女立委合璧的KUSO電玩畫面了呢?」




然而更KUSO的是,網路上馬上有人把李慶華嗆邱議瑩「電視都在拍,妳打啊!妳打啊!」的畫面,和周星馳主演的電影《九品芝麻官》剪接起來(新版),電影裡方唐鏡跳來跳去叫著「怎麼樣呀?咬我呀你揍我呀笨蛋!」周星馳飾演的包龍星便和包有為把方毒打一頓,打完還對群眾說「大家都聽到了,是他叫我打,我才打的。」包有為並接話「像他這種嗜好,我這輩子沒聽過。」KUSO指數是不是更高呢?




前述文章表示,神格化的大立委容不得別人批評自己的「家教」。家教當然可以批評,也根本不用神格化,只要用人間甚至更低的標準就看得出來,以李大立委及其姐妹的顯赫「家教」,要來批評別人的家教,來勾起大家對李氏家族赫赫「家教」的記憶,這種主動討罵討打的表現,果然是「像這種嗜好,這輩子沒聽過」啊!




被打了還得不到太多同情,還讓很多人暗爽在心裡,「家教」如果教出了這種衰小人,真是不要「家教」也罷了。

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另一種文化教養--三評《台灣流行音樂200最佳專輯》



今年初出版的《台灣流行音樂200最佳專輯1975-2005》,統籌編輯馬世芳(作家亮軒與電台音樂節目主持人陶曉清之子)序言說,台灣樂壇「作品熱鬧,論述冷清」,希望「認認真真把它當成一個藝術門類,爬梳樂史、累積論述,導引樂迷,沉澱出一些屬於我們自己的『文化教養』。」

Holo台語(以下簡稱台語)流行歌曲主流之一演歌風格而言,這本音樂評論集所反映的,恐怕不只是「論述冷清」而已,還有「論述苛薄」的問題,在導引樂迷的論述累積過程中,沉澱出以鄙夷演歌為基底的「文化教養」。

其中對陳小霞專輯《化粧師》(一九九三)的評論,很能代表這種「文化教養」的品味,將台語歌分類為「江蕙的市場型、民謠掛的陳明章、搖滾是伍佰或陳昇」,還有一種就是以上什麼都不是、「沒有演歌、流行或搖滾味」的陳小霞,並指出其「修辭上與現代詩貼近」的台語歌「是以國語思考所完成」,「是那麼不同凡響」,「引起非傳統台語市場族群的喜愛」。

入選兩百大最佳專輯的台語歌,大體上就是「清新」、沒有演歌「油滑氣」、包括民謠和搖滾路線的「非傳統台語市場」風格,唯一例外的「市場型」江蕙的《酒後的心聲》(一九九二),也強調其突破「那卡西式演唱的苦女形象」、從「悲情、黯然的氣質」轉向「明亮開朗」和「敘情、輕鬆」,反映出朝向「國語抒情歌」都會風格的「台語音樂精緻化的需求」。

以黃乙玲為例,這位和江蕙齊名的「市場型」歌手唯一列入兩百大初選名單(未入選)由陳明章製作的專輯《出去走走》(一九九三),剛好就是傳統台語市場演歌派的黃乙玲改走「典雅清新」民歌風的作品。

如果不急著建立某種精緻、都會、「國語」品味的「文化教養」,就認認真真來爬梳台語流行在地樂史,黃乙玲宛如台語歌簡史的專輯《一人一首成名曲》(二OO二)是不錯的選單,隨附文字簡介的二十四首歌曲中,和兩百大重疊的有沈文程的《心事誰人知》、洪榮宏的《一支小雨傘》、金門王與李炳輝的《流浪到淡水》、潘越雲的《情字這條路》,其他從一九五O年代洪一峰的《思慕的人》開始、集中在台語歌復甦期的八O年代和飛揚期的九O年代各家名曲,原唱者包括早期江蕙、陳盈潔、陳一郎、張秀卿、王識賢、陳雷、龍千玉、孫淑媚、羅時豐、陳小雲等,和兩百大的台語歌彷彿是兩個世界、兩個系譜。

        就是另一種「文化教養」吧!



**刊於自由廣場 金曲獎20年談《200最佳專輯》

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

到底是台灣人

余光中本月在高雄住處接受中國《廣州日報》專訪,對「兩岸關係」發展的期望是:兩岸都是中華民族,不要因為短暫的政治而犧牲五千年的文化,台獨想要「去中國化」,是不可能實現的。難道不用筷子吃飯?難道不吃粽子?這是我們的傳統文化,去不掉的。



余光中講「去中國化」,還停留在非常物質性的五千年(?)的「筷子」和「粽子」,對一種文化意識和思維模式的轉換調整內涵說不上話,一位電視製作人說成龍「台灣太自由」的看法是「見識不足」,這評語對余光中的「去中國化」看法也很適合,必須編一本「去不去中國」初階入門ABC來滿足余老的啟蒙需求。



余老受訪又說,現在流行歌曲很盛行,歌詞也是一種詩。雖然我們用白話文寫作,但文言文流下來的財產很多,像周杰倫的一些歌,歌詞就有舊詩詞的底子。於是,余老擔任台北縣「語文政策推動總顧問」,指導中小學韻文讀本補充教材編輯,選入周杰倫的歌曲《上海一九四三》,成為話題。



周杰倫的「中國風」歌曲,成為考題或教材,早已不是新聞,台灣的國民語文養成教育數十年來著重古典漢文,努力扮演現代訓詁學家分析古文語法修辭的「國文」老師,發現自己不但沒有和社會脫節,甚至直接躍上流行最前線,應是欣慰有加,余老也樂得拿來為堅拒「去中國化」之役補充彈藥,可以大聲問年輕人:「難道不聽周杰倫的歌?」這對年輕一代來說,可比不用筷子或不吃粽子要嚴重多了。



然而,周杰倫「中國風」的華麗縹緲「中國」想像,做為華語流行音樂市場的一種酷炫時尚指標,形成強有力的青少年次文化現象,是台灣流行音樂能量流動的軌跡,具有特殊的台灣創意性格,所謂「中國風」實為台灣文化支流,這個在地文化結構位置的認知和維繫,會不會反而助長余老堅拒的「去中國化」?



周杰倫唱著「消失的舊時光 一九四三,在回憶的路上時間變好慢」,「消失的舊時光 一九四三,回頭看的片段有一些風霜」。一九四三上海和台灣的回憶和風霜,一邊是日本扶植的汪精衛南京政權的勢力範圍,一邊是日本統治的殖民地,都不怎麼「中國」!



相對於中國的中原正統剛性大陸文化,上海一直擁有一種海派的軟性駁雜文化氣息,和海上台灣的混搭文化性格頗為呼應。深刻影響台灣文人的張愛玲在《流言》的〈到底是上海人〉裡,說上海人經歷「近代高壓生活的磨練,新舊文化種種畸形產物的交流,結果也許是不甚健康的,但是這裡有一種奇異的智慧。」



這種「到底是台灣人」也有的「奇異的智慧」,是不是也為「去中國化」大鍋添了柴火?

九論貓纜--誰來管管馬英九

成龍說,太自由了,會變成今天香港和台灣這樣子,很亂,他還說,「我慢慢覺得,原來我們中國人是需要管的。」對此,民進黨表示,成龍忽視自由的普世價值,沒有資格擔任今年在台北市舉辦的聽障奧運形象大使,應立即撤換,台北市長郝龍斌也表示不認同成龍的說法。

 


台北市政府似乎滿喜歡找港星代言公共建設和活動,二OO七年七月貓空纜車開始營運時,也找來劉德華代言。不過,貓纜才剛請天王巨星風光造勢,就因機械故障中途停擺,讓許多人受困如烤箱般的車廂。當時劉德華曾表示,為顧及大眾安全,貓纜應停駛檢測,好好把問題找出來。




劉德華本於代言人的工作道德,對貓纜提出忠告,其實成龍此次發言歪打正著,也可做如是觀。郝市長說,成龍可能不了解台灣民眾參與民主的努力,希望他多了解台灣的狀況;然而,成龍不了解台北市府建設貓纜的努力,不了解貓纜的狀況,卻做出了中肯的批評與判斷。 



        台北市府報告指出,貓纜
規劃、施工、驗收皆有行政疏失,郝龍斌為此鞠躬道歉,表示將負起完全責任,T16塔柱遷移重建,相關官員移送監察院調查。對此,總統府發言人仍強調,創造出一年五百多萬遊客商機效益的貓纜是正確決策,免環評和免申請建照及雜項執照均於法有據。現任環保署長沈世宏、馬市長時代的台北市環保局長對立委答詢表示,貓纜當初沒有做環評,以後來的情況來看是「不對」,不過在當時是「合法」的。 

 


成龍說:「有自由好,還是沒有自由好?真的我已經很混亂!」當年馬英九市長任內的貓纜建設,為求如今廣受批評的限時達成政績,可以「自由」變更建設名目,可以「自由」縮短行政流程、可以「自由」規避法令限制,可以悠遊於「合法」但「不對」的「自由」空間,最後造成重大工程誤失,當地社區居民心情亂糟糟,卻仍「自由」瀟灑堅持決策正確。「有自由好,還是沒有自由好?」真的已經太混亂!



        最近,郝龍斌偏低的施政滿意度遭到市議員質疑,馬市長留下的貓纜包袱也成為議題之一。郝說對滿意度不佳感到難過,也許,從之前堅稱
馬前市長沒有行政疏失責任、到後來表示無法替馬回答興建貓纜有無責任的苦主郝市長,心裡的聲音就像成龍那句話:我慢慢覺得,原來我們的決策者是需要管的!




太自由了,就變成今天貓纜這樣子,很亂啊!

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最大公約,「中華民國」,茫茫虛空--台灣理論家系列之五

一九五二年,日方代表來台北簽訂《中日和約》,國史館長林滿紅主張,此約將台澎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台灣自此法律地位確定,名稱是「中華民國」,領土涵蓋台澎金馬。



        林滿紅認為,已經處分的就一了百了,不會因為一九七八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與日本另簽「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而失去效力,而且此約未提台灣,證明「中日和約」有關主權的規定依然有效。陳儀深老師則說,一九七二年中國和日本建交後,「中日和約」或稱「台北和約」,「已經失去意義。」



        的確,不管是不是處分過了就一了百了,不管「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有沒有提到台灣,甚至不管「中日和約」還有沒有效力,事情的重點是,此約已經「失去意義」!就存在狀態而言,「失去意義」比「失去效力」還要衰敗,後者看得到事理的邊界,前者只有茫茫虛空,在目前的中日外交關係中就是個空心的不存在,和塑立起的台北賓館「中日和約」簽約儀式銅像一樣有形無體。



        與「中日和約」連結的「中華民國論述」,和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長陳芳明的「中華民國是台灣各個階段、族群、性別的最大公約數」說法一樣,都屬於「中華民國」修辭運動,為中國國民黨訓令教化台灣社會的「中華意識」服務。

        

        林滿紅的理論號稱「不藍不綠」,其實林的說法混合了藍綠的台灣地位相關論述,藍的是捍衛「中華民國」國號,綠的是承認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二年的台澎是法律地位未定的軍事佔領期,而一九五二年之後,就是「又藍又綠」的「中華民國就是台灣」這個「最大公約數」了。



        「最大公約數」不一定是好的,陳芳明說「中華民國」這「最大公約數」是「國民黨壟斷的政治論述」,然而「中華民國」從秋海棠到金馬再到台灣,劇烈縮水顛沛流離,到現在也還得不到廣大綠民的真心認同,就算「壟斷」了又如何?



        「最大公約數」詞意本身,就有含糊籠統的性質,林滿紅的台灣定位,也的確是間接迂迴。林在去年出版的《獵巫、叫魂與認同危機-台灣定位新論》一書序言中,自承以社會經濟史研究者來談國家定位,讓很多人訝異,其一大啟發來自商場,也就是日本結束統治臺灣之後,「一些原本拿著日本護照而留在海外的臺灣商人,在國籍上一直被其他國家認為要等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簽訂和約才能確定」。以當時商場經濟形勢、以及當時戰後複雜的國際互動環境裡「其他國家」權宜的個人國籍認定為基礎,來推演台灣國際法律地位所在,說是「訝異」,不如說是「嚴重懷疑其可靠程度」吧!



**「金馬併吞台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