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台灣意識與台獨意識


當馬英九說出「我有很強的台灣意識,但我沒有台獨意識」的時候,台灣人面對的是什麼樣的領導人,就很清楚了。


 

要在有「有很強的台灣意識」,緊接著主動補上「但沒有台獨意識」,顯然是「很強的台灣意識」會讓人有「台獨意識」的聯想,必須予以撇清切割。

 


以保障台海和平、營造和諧氣氛為職志的馬先生,「沒有台獨意識」是不是講給中國聽的,大家儘可以去合理聯想。這裡要討論的,是 馬 先生做為台灣領導人的認知與格局。

 


合理推測是,馬先生若不是認為,自己給人有「台獨意識」的聯想是不正確的,就是認為,做為總統給人有「台獨意識」的聯想是不妥的。

 


馬英九自己沒有台獨意識,卻被誤會有,馬先生覺得冤枉,當然可以辯解說明,並不牽涉台獨意識好不好或對不對的問題,這問題的產生,在於馬先生以總統身份公開聲明「沒有台獨意識」,並把「台獨意識」和「台灣意識」切割開來。

 


從政治正確的「台灣意識」到旗幟鮮明「台獨意識」,本是從含糊籠統往明確定位移動的過程,馬先生說他的台灣意識「很強」,就是在這個移動方向上。如果擁有「台灣意識」是「廣義台獨」,擁有「很強的台灣意識」就是「準台獨」了。擁有「很強的台灣意識」的人愈多,台獨理想是愈容易實現的,從台灣社會語意情境和台灣主體形塑脈絡來看都是如此。

 


然而,馬先生卻自有一套定義系統,以總統身份阻斷了「台灣意識」與「台獨意識」在語意情境和主體觀念上的自然聯繫,他告訴台灣人民,「台灣意識」可以很強,但無關「台獨意識」,「台灣意識」是可以和「台獨意識」撇清、切割的,也是值得他用總統身份去撇清、去切割的。

 


這其實是對「台灣意識」豐富廣延意涵的緊縮與傷害,也是以總統格局沒必要去採取的對「台獨意識」的不友善姿態,這是馬政府上台後政治對立與社會分歧擴大深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最新公布的《天下》雜誌二OO九年國情調查中,民進黨支持者對馬英九不滿意者達八成五七,滿意者僅僅百分之二點四而已,扣除拒答和不知道或無所謂的一成一受訪者,幾乎可說是全台綠民皆反馬的空前盛況了。

 


台灣能有一個清楚明確的國家身份與國際定位,是「台獨意識」的殷實期盼與可親願景,「台獨意識」在思索國家前途與土地認同情感上,協力建構起「台灣意識」的理性與感性基礎。姑不論「台獨意識」是「台灣意識」多大的組成部分,馬先生如此自絕於「台獨意識」,自絕於上述調查中期待台獨比率創下新高的兩成三五台灣人民,自絕於主張維持現狀的近五成八台灣人民或多或少的「台獨意識」,不論是出於主觀強勢認同的傲慢,還是因為對客觀社會情境的冷漠,對一位台灣領袖都是不適格的,是基本領導道德的失落。

 


馬英九表示不要叫他「台灣國總統」,先不管有沒有人想如此稱呼他,只是馬先生,請問你夠格擔此頭銜嗎?


 

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蔡守訓無權審理扁案 兩位法官如是說(轉載自由廣場)

蔡守訓是否有權審理「扁案」?

陳憲裕(高等法院法官)2008/12/29


 法院對數人共同犯罪的案件,若檢察官先後起訴各該被告,分由同一法院不同法官審理時,後案原則上可併由前案一併審理(即後案併前案);但後案被告人數若多於前案或後案屬於專庭案件,則後案不得併由前案審理(即大案不併入小案、專庭案件不併入普通庭),此時,前案反而可併由後案一併審理或前後案各辦各的,這是實務上行之有年的分案慣例。


台北地院刑事庭共分十八庭,其中第一、二、三庭係承辦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周占春審判長配置在第三庭,自屬承辦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蔡守訓審判長配置在第十六庭,並非承辦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專庭法官。特偵組日前起訴陳前總統等十四人涉及貪污洗錢案,同日台北地院核定此案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應由專庭審理,該院隨即公開進行分案抽籤,抽定周占春該庭審理。


嗣後台北地院五位庭長決議,以周占春該庭承辦的扁案與蔡守訓該庭承辦的國務機要費案,具有相牽連關係;以訴訟經濟及避免判決歧異為由,並認為扁案起訴在後,因而議決將扁案併由蔡守訓該庭一併審理。台北地院庭長的決議,似違反大案不併入小案(扁案被告有十四人,國務機要費案被告有四人)及專庭案件不併入普通庭的原則。


台北地院刑事庭十八庭中,有五位庭長、十三位審判長。依「台北地院刑事庭分案要點」第十條、第四十三條規定,關於併案,應由五位庭長及十三位代行庭長職務的審判長共同組成的「審核小組」開會決定。媒體報導此次併案,係由五位庭長開會決定,若報導屬實,其出席開會人數,顯有違分案要點規定。再者,依分案要點,若後案要併給前案,須由後案承辦法官主動簽請併案,審核小組才得開會討論。但依報導,似由五位庭長先要求周占春應將扁案交出併給蔡守訓,並要求周占春須將已發出的開庭傳票追回。若報導屬實,台北地院五位庭長似有以司法行政權介入審判,干涉審判之疑!


司法院院解字第三六七○號解釋,刑事案件已繫屬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時,不得由法院逕依據任何行政公文移送其他有管轄權之法院審判,此乃「法官法定原則」。同理,同一法院分別由不同法官審理的案件,也不得任由司法行政權介入而逕將後案併由前案審理。基此,台北地院五位庭長的併案決定,似亦牴觸法官法定原則


扁案併案過程,不論會議程序或併案原則,似有重大缺失。因而,蔡守訓該庭是否有權受理扁案,尚有爭議;蔡守訓若欲進行扁案之審理,恐有法院組織不合法之虞。司法院院長、高等法院院長應立即本於法院組織法第一百一十條司法行政監督權,調查台北地院扁案併案過程,並將調查結果公布,以釋眾疑。






蔡守訓審理扁案違法違憲

洪英花(士林地方法院法官)2008/12/30


一、法定法官之權利不可被剝奪:德國基本法第一一○條明定「法定法官之權利不可被剝奪…」,又稱為「法定法官原則」。依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條:「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前項情形,如各案件已繫屬於數法院者,經各該法院之同意,得以裁定將其案件移送一法院合併審判之。有不同意者,由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之。不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上級法院管轄。已繫屬於下級法院者,其上級法院得以裁定命其移送上級法院合併審判…。」之精神,相牽連案件固得合併由一法官合併審判之,惟其合併程序均須以裁定移併或由直接上級法院裁定由何人承辦,簡言之,「法定法官」之變更,依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合併審判之程序,須依法律規定,仍須以司法裁定程序作移併,而非法官間之簽呈或行政會議之決定得予擅自變更。「法定法官原則」,乃落實審判獨立,並維繫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人民之訴訟權,非依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台北地院依其院內自訂刑事分案要點之規定,由庭長會議將案子移由蔡守訓合議庭審理,自屬違法。


二、審判獨立不容侵越:「法定法官原則」為「審判獨立」之衍生。我國憲法第八十條明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保障「審判獨立」,也是主權在民暨權力分立原則的實現。司法獨立不只是維護個案的「審判獨立」,更衍生出整體訴訟過程須免於被外力干預,即從案件受理、分案至案件辯論終結、判決宣示,皆須遵照法定程序,不得有外力因素介入,包括「法定法官之權利」皆不容被剝奪。所謂「法定法官原則」,即法官之受理案件(分案)須依抽象事務分配原則定之,法院行政系統對法官具體受理案件不得有案件分配的操縱。而「隨機抽案」則是司法實務上(依法決定)分配案件由何人承辦的鐵律,不許任何因素變更。


我國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解釋:「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明文揭示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上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法官之身分或職位不因審判之結果而受影響;法官唯本良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職權。審判獨立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扁案因法律外之因素併由蔡守訓審理,嚴重侵越審判獨立精神,即屬違憲。


三、維護正當法律程序—司法行政應予糾正:扁案合併由蔡守訓審理,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德國法官法第二十六條、我國法院組織法第一一二條及司法院版法官法草案均規定司法院院長及各級法院院長對於被監督法官,關於違法職務行為得糾正警告,以維護人民訴訟權。法官應受職務監督,以避免發生不當行使職務;蔡守訓合議庭審理合併扁案,違法違憲,籲請司法院賴院長本於司法行政監督立場,速予糾正,以昭司法公信,並弭各界爭議。



再看: 萬勿葬送了司法  蘇貞昌

          人民也在審判司法  台大法律系教授王兆鵬

          《星期專訪》黃瑞華︰司法若毀 台灣將有危險



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台灣海角的第三空間




《海角七號》發威,政治角頭發言都不能免俗,馬先生的「國慶」祝詞說「導演魏德聖敢於實踐電影夢想的勇氣」代表「台灣(地區)精神」,民進黨蔡英文主席黨慶祝詞說要「努力把台灣每個縣市、鄉鎮、每個角落都變成培育『海角七號』的沃土」,在在突顯「海角七號」已成為一種勵志、一個符號、一套修辭。




然而,《海角七號》本身的作品內涵與風格定位及其未來指向,才是最關鍵的海角現象。




《海角七號》可貼切比擬為美麗再現的傳統「台灣花布」。一九六O、七O年代,遠東紡織公司出品的以華麗牡丹為典型主題的印染花布風行全台,至今仍留在不少人家裡的枕頭套或被套上,有「阿媽的花仔布」、「遠東花仔布」、「客家花布」等各種暱稱,富含台灣社會共同記憶,近年逐漸復出走紅,成為常見的應用設計元素,統稱為「台灣花布」。




象徵大富大貴的牡丹花,在中國、日本、台灣等東亞各地都受到喜愛,然而相對於較為沉穩優雅的牡丹樣式,台灣版比較紅豔、開放、明朗,花俏明亮的風格和《海角七號》一樣,看起來俗俗土土的模樣,都蘊涵充沛的生命活力和另類美感。




這種源於在地文化創意的另類美感,也是身份的認同空間,代表超脫一般二元認知架構的第三力量。目前任職於美國舊金山藝術學院(San Francisco Art Institute)的著名策展人與藝評家侯瀚如,評論台灣設計藝術家林明弘Michael Lin)應用「台灣花布」圖案的傢俱裝置作品,表示其蔓延增生的紡織主題超脫了這些裝飾圖式一向給人的廉價流俗形象(kitsch),在藝術意念語彙和日常生活感知之間創造了一個新的「第三空間」(third space)。



        這是一種對美學價值霸權的抵抗姿態,內涵是林明弘來自台灣的國族「認同焦慮」(
identity anxiety),這姿態不是某個清楚立場的直接宣示,而是訴諸日常生活的點滴長流:或坐或臥在「台灣製造」充滿花布圖樣的一張床上,在這親密恍惚的時刻裡,體驗於某個時間與空間自行開展的身份認同過程。




以上對林明弘設計作品的評論,完完全全可以套用在《海角七號》上,同樣超脫了廉價流俗形象,同樣對美學價值霸權的抵抗姿態,同樣來自台灣的國族認同焦慮,同樣訴諸日常生活點滴長流。



        台灣人或坐或臥在「台灣製造」的海角花布床上,在親密恍惚的時刻裡,進入「第三空間」,體驗超脫二元對立結構的身份認同過程。




這真正的「第三空間」,是台灣人身份認同的真實情境,台灣人未來將持續在抵抗、焦慮、恍惚中,進行有關台灣身份的親密體驗。

惡馬惡人騎

美國國務院回函顯示,立委李慶安因擁有美國護照而為美國公民,且無喪失美國籍的記錄。李慶安舉出回函中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即美國公民接受外國政府公職並宣誓效忠且有意圖放棄美國籍者,則「可能」已做出放棄美國籍之行為,可據以決定是否喪失美國籍。




這應該就是先前外交部稱美國回函「語焉不詳」的部分,李慶安也說這不是最終結果,她是否仍具美國籍還在審查中,雖聲明暫停行使立委職權,仍期盼各界靜待美國國務院「最終審查結果」。然而,美國國務院官員表示,在提供「更新並正確」的第二封信函說明後,本案基本上已經結束。




本案真的可能已經結束了,結束於追溯李慶安放棄美國籍的「可能」意圖與行為的荒煙蔓草間。美方回函保留了想像空間,包括國務院和美國國土安全部的國籍歸化紀錄落差等,同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的吳志揚就說,美國國務院能回答的就是那麼多,李慶安的國籍應該已經喪失,只是沒有在國務院留下紀錄云云。




對於一些關鍵資訊,台灣人民能得到的,或許真像吳志揚所說,「就是那麼多」而已。今年總統大選爆發馬英九「綠卡」疑雲後,中選會向外國查詢參選人國籍問題,台灣人民得到的也就是不痛不癢的參選人皆無外國籍訊息而已,美國綠卡永久居留權失效與否的關鍵問題非但語焉不詳,更完全不語焉。




今年初李慶安國籍問題揭露以來,上演的其實就是另一個版本的「馬英九綠卡自動失效記」。李慶安和馬英九亦步亦趨,都出示護照上的美簽自清,都說這表示美國護照或綠卡已經「自動失效」,然而如今李也不得不承認美國籍存廢「還在審查中」,所謂「自動生效」說已經自動生鏽了。




本案最受爭議的部分,是李慶安當年於台北市議員任內質疑已宣誓就職的台北市副市長陳師孟和交通局長濮大威仍具美國籍,自己卻辯稱美國籍在宣誓就職公職後即自動喪失,這是不折不扣的醜聞,依照許多國家一般的道德標準,早就鄭重道歉並引咎辭職了,不過李慶安等中國國民黨政治人物,顯然都非一般人種。




美國國務院回覆的曖昧玄機,台灣民間的合理推測是,美方欲以可發可不發的台灣政要個人關鍵資料,牽制台灣政壇,進行政治操作。以這次美方回覆立委國籍問題點出的「記錄」情況,其實形同反駁馬英九的綠卡「自動」失效說,一切盡在不言中,以馬先生這天縱英才的非一般人種,這自然也不成什麼道德問題。




藍營經常批評綠營愛抱美國大腿,並付諸力抗美國軍購等實際做為。美國的這副「惡人」模樣,如今以其「語焉不詳」的政治操作術直指藍營馬隊罩門,套句台灣諺語,就是「惡馬惡人騎」了。

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命中注定我愛你,海角七號

台灣二OO八年度兩大影劇代表作《海角七號》和《命中注定我愛你》,同樣優越的品質和口碑,同樣的明快靈動劇情,同樣的活潑生猛在地語言,同樣的男女主角愛情主線搭載喜感搞笑副線,同樣表現突出的配角群,同樣捧紅了劇中演員。



        台灣電影史上傳奇鉅片,和目前當紅的台灣電視劇種「偶像劇」,有相當的共振與呼應。




一些看不慣海角熱的評論者,不少是從偶像劇的角度來批評的,例如一位中時寫手認為《海角七號》這部「充滿缺點的電影」,缺點之一就是「部分橋段彷彿搬上銀幕的歡樂偶像劇」,至於歡樂偶像劇有什麼不好,大概就類似這寫手批評《海角七號》的「節奏時而跳躍、敘事時而突兀、主角演技刻板生硬、愛情戲尷尬牽強」了。




長久以來掌握相當資源的台灣「高級文化圈」,看不起新世紀台灣新興偶像劇以及同樣走肥皂劇路線的(Holo)台語劇,其來有自。《海角七號》在香港上映的粵語字幕譯者鄭文華,先前編劇的《霹靂火》在台灣席捲大街小巷,就常常被一些「高級文化人」引為笑談,那「一枝番仔火」活脫是低俗台客文化集大成者。



有人說,看到女主角在喜宴上一臉怨恨看著隔桌男主角的場景,就很想笑,其實這種較為誇張的、「擺明了就是在表演」的霹靂火路線,本是一種主流表演娛樂模式,在台灣卻長期受到認同八O年代「新電影」文人傳統的「高級文化人」的壓制與嘲弄。相較於《海角七號》,這些人喜歡的是同時期上映走新電影風格的《囧男孩》,他們大嘆《海角七號》搶走了《囧男孩》的觀眾,而真相其實是海角熱一體墊高了台片票房,如果沒有海角吹起的台片風,以《囧男孩》清新可愛的小品電影格局,能不能締造近年罕見的全台三千萬票房,是很可以懷疑的





《霹靂火》和由雷洪拿下今年金鐘獎最佳男主角的《娘家》等(Holo)台語劇,上接一九六O和七O年代極盛一時的(Holo)台語電影傳統,許多歐巴歐吉桑愛看,喜歡那些家庭倫理煽情悲喜劇,被毫不含糊的在地語言風華所吸引,擁抱常民娛樂的魅力,就像全台百萬觀眾愛看《海角七號》裡樂團雜牌軍打打鬧鬧插科打諢,也為兩段時空戀情欷歔不已或陶醉沉迷一樣,卻老是被一些「高級文化人」識為廉價流俗看衰小。




偶像劇從一九九O年代自日本引進以來,是台灣少數仿傚日本而能青出於藍的開創領域,自二OO一年本土自製的《流星花園》紅極一時並捧紅了F4樂團,逐漸成為台灣主流電視劇種,觀眾群遍及各年齡層,也是深具外銷實力的台灣強勢文化創意產品,是熱門的海外版權交易標的。



        帶著某種台灣味的青春時尚都會氣息的偶像劇,在金鐘獎卻長期遭到邊緣化,到今年才終於由《命中注定我愛你》拿下年度最佳電視劇,另一部偶像劇《惡作劇
2吻》則由林依晨拿下最佳女主角獎。




金鐘獎不像金馬獎年年有統稱「華語片」的香港片和中國片來湊熱鬧,對肯認偶像劇這台灣在地主流創意成果尚且如此推遲,高級文化電影品味的金馬獎會如何看待「歡樂偶像劇」電影版的《海角七號》就可想而知了。




看不慣海角熱的評論者,有其自成一派的「海角七號不代表國片復甦」的看法,這看法翻譯一下其實是「要復甦也不是靠這種片來復甦」,這種心態是不會去探討什麼元素造就了海角狂潮的。



        我認為金馬獎最佳男配角得主馬如龍所代表的台語劇傳統,以及被許多批評者認為膚淺薄弱的男女主角青春愛情偶像劇路線,是擄獲眾多台灣觀眾的一大要素,這廣大民心的聚焦點有其強大厚度,絕非淺薄,希望想拍更多受歡迎的台灣電影的有志之士,能看懂這一點。

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OO九 反阿九--2009台北縣長選舉

台灣第一大縣台北縣首長選舉一向是縣市長選舉指標,最近三任總統當選人都和當時的台北縣長同一黨籍,即可知其在政治版圖變遷上的樞紐地位。




如今政績不佳的馬劉政府民意低迷不振,自然不能再讓北縣失守來落井下石,而中央政府全面棄守的民進黨,更得靠打響第一大縣這一砲來重振聲威、一新氣象,民望和馬劉同樣低落的同黨籍現任縣長,為民進黨提供了一個不錯的機會。




面對行政區域重劃的台北縣市合併議題,使得這次台北縣長選舉,不再只是台北縣長選舉而已。台灣所謂的南北差距,其實就在台北市和環繞其四周的台北縣之間真情演出。



        不少台北市民踏入一河之隔的台北縣境,眼看建築景觀與都會氣氛的落差所顯露出有意無意的不屑與優越感,是難以抹滅的台北斑駁刻痕和國民心理印記。在許多層面強勢宰制台灣的「台北主流價值」,台北縣民常常未能共襄盛舉,儘管這並不是真正值得遺憾的事。




        台北縣圍台北城年復一年,所望何事?唯豈可限一衣帶水不圖共榮發展乎!未來台北縣市合併的版圖,台北都會區的大幅外擴,轄區包含全台四分之一強人口,使得這次台北縣長選舉的政策藍圖與願景宣示,勢必擺脫舊日格局,不再只是地方政要權勢影響力較勁,不再只是縣市資源大餅小餅爭奪戰,而是全國觀點的整體操演、區域均衡的具體觀照、在地山河的另一種展現。




台北縣市綠營必須體認的是,過去由於種種不同原因而打輸的選戰,已經產出了全國民意吊車尾的縣長涉入貪污罪的縣長辦公室主任、號稱唯一政績已被掏空的貓纜市長,以及自扮法官判定貓纜責任不上貓纜市長的好好市長,這種種給台北縣市民眾留用觀賞的五花八門光怪陸離官場現狀,除了追究執政者的行政責任之外,綠營必須視為當初敗選的道德責任而一體承擔、「概括承受」。




強調要對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正負成果「概括承受」的蔡英文主席,或許可以從這裡著手了。蔡主席在今年建黨二十二週年致詞勉勵民進黨人「用實際的作為把台灣每一個角落都變成堅強、美麗、有創意的小堡壘」,報導指出基層民意呈現的「非蘇即蔡」意向來看,老縣長回鍋固然很好,也可以很堅強、很美麗,但蔡主席出征更多了一點創意,更具有未來領袖首次接受選票淬煉的積極意涵,也可以主席身份發揮所謂夢幻人選投入縣市長選舉的帶頭示範作用。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建中校方失敗的論述展演

有關建國高中學生嗆馬事件,校長已投書媒體說明,校方也回函台北市簡余晏議員,回函上載有周麗麗導師本人的「報告內容」,在此檢驗這些公共論述的展演邏輯。




蔡校長表示,「某生對總統喊出『不要作秀、不要出賣台灣』的聲音,對此,校內師生的確有不同看法」,而其導師周麗麗的看法是,學生「不宜有此不禮貌的行為」,「不要把心思只專注在政治上」,「應該在內在修為上多用心」,這些看法 周 老師自承和學生面談時與課堂上「在用辭上未有任何修飾,而直接說出,以致造成軒然大波」。




蔡校長強調維護
自由開放學風、尊重各種意見表達、保障言論自由,準此原則,自不宜對言論內容進行評判,然而 周 老師卻明確表達「不禮貌」、「只專注政治」、「內在修為應多用心」等道德和價值判斷並進行訓誡(白話就是「用辭未有修飾,直接說出」),這是 周 老師對校方言論自由原則的違失。




再者,蔡校長表示,請導師「關心」的原始考量是,「因導師與學生最為親近,由其出面應可達到關心又避免爭議才是」,卻造成偌大風波,會有「始料未及」的結果,在於校方原本寄望的師生「親近」關係,其實是導師對學生「孩子般」的上對下權威姿態,造成反效果,形同反輔導,這是 周 老師輔導能力不足的誤失。




老師不論在校方宣示的捍衛言論自由的大原則上,還是在學生輔導的專業技能上,都出現明顯的失誤,蔡校長卻顧左右而言他,從表示 周 老師是「教學認真的資深老師」,到強調「學校絕無打壓學生言論的情事」,使得蔡校長致上的成為浮泛空洞無所依附的歉意。



        這也讓蔡校長為 周 老師辯護的意圖愈顯鮮明:「當教養化育的作為不再被信任,當寒蟬效應普遍存在於為人師者心中,這絕非我們所樂見」,刻意將其回應對象之一的自由時報報導 周 老師班上學生的「寒蟬效應」,轉移至老師身上,形塑 周 老師「人與人之間缺乏信賴感,彼此之間互不信任,再加上意識形態高漲」的受害者形象,這就是蔡校長本人的論述與認知誤失了。




蔡校長既然知道「社會多元」,並再三提醒老師在課堂上避免論及政治議題,「難就難在分寸的拿捏」, 周 老師卻連拿捏也省了,直接用辭不加修飾,造成反感後又辯稱「本意絕無任何政治因素」,請問輔導工作重點是在輔導者的「本意」嗎?至於有沒有政治因素,請 周 老師去探索自己的「內在修為」吧!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攻擊司法」史上最高受益人


陳前總統被起訴後無保獲釋,特偵組決定提出抗告,先前特偵組聲請續押陳前總統時,所持理由之一是陳水扁在偵查過程中不斷攻擊司法,預期獲釋後仍會對特偵組進行各式抵抗,增加後續案情偵辦的難度。



特偵組對卸任總統的指控,同時也提供對現任總統的檢驗標準。



先生在去年初被依貪污罪起訴時,隨即發表競選總統聲明,表示「台灣已進入民主的寒夜」,「邪痞者梟叫狼嗥」,「正義已遭政治綁架」,「民主受此重創,社會正義難伸」,「執政者無所不用其極的打擊」,將自己遭起訴的司法作為做以上種種形容與類比,針對性十足,明明白白攻擊司法。



如果特偵組扁案起訴書是「討扁檄文」的話,馬先生競選總統宣言就是「討司法檄文」了。



特偵組認為陳水扁獲釋將改變社會氛圍,會產生寒蟬效應,會有人害怕陳水扁反撲云云,種種諸般疑慮,充其量不過就是阻斷卸任總統的殘餘風華而已。



然而,馬先生的大肆反撲,總統可能當選人攻擊司法的寒蟬效應,被起訴者塑造
向司法「大聲說不」的正義超越形象,所改變的社會氛圍,卻成功指向一個可能的新興政權,成功指向一整個迅速凝聚的統治基礎。  



在台灣的選舉政治生態下,民間社會早就流傳「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的說法,其實就是對司法的嘲弄,對司法具體而微的攻擊。如今馬先生當選國家最高職位的「過關」身段,也就成為「攻擊司法」的最大規模操弄者,以及最高程度受益人。




先生以攻擊司法鼓動社會風潮後,繼之落實攻擊司法行動,控告起訴他的侯寬仁檢察官,並且和陳長文聯合告發候寬仁等三位檢察官偵辦謝長廷秘書陳雨鑫濫行不起訴,而被侯寬仁指為「玩小孩子的把戲」,實則小孩子玩起遊戲是最認真的,馬先生攻擊司法,是大小通吃、面面俱到的。



攻擊司法的遊戲,馬政府集團上行下效玩上了癮,據報導日前中國國民黨
呂學樟指侯寬仁辦馬特別費案時,將證人套上頭套帶到拘留室,並恐嚇威脅證人照其要求回答,侯寬仁對此刑求逼供的指控只能一笑置之。中國國民黨立委邱毅被扯下假髮的事件,也是到監院告發釋放陳水扁的法官所引起的。



邱毅被扯掉假髮後哽咽自訴,只因很難丟掉對於青春的眷戀。馬先生不斷攻擊司法看來很孩子氣的行為,就像王作榮說他「長得很可愛,實際上他自己作主,他怎麼決定就怎麼決定」的「小霸王心態」,只因很難丟掉對史上最大顆攻擊司法所得糖果的不捨眷戀吧!



**刊於自由廣場攻擊司法 馬英九是最大受益者



 

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台灣人評審團2008年度最佳影片:海角七號

今天,《海角七號》在台北下片了。




看看熱鬧已久的官網,有人要在凌晨趕去「 參加這場台北市歷史性的最後一場海角盛會」,也有人組織了「 台北海角南台觀影團」準備前往演到十四日的台南, 舉行可愛熱血的海角儀式。




現在流行的為過去一年選代表字,如果選代表詞,「海角七號」 或簡稱的「海角」,應該是很多人的首選吧!




海角在今年金馬獎最佳影片評審過程中快速出局, 評審大人表示其中有太多細節經不起深究,然而感動觀眾、 挑起觀眾熱情的,卻就是充滿海角的大大小小的細節。



        金馬評審和海角影迷之間,相隔一整套台灣美學的差距, 和一整個台灣感覺的距離。



        金馬獎這座小廟,供不起海角大神。




        有評論者說,海角沒得到金馬大獎,其「神話化」應該到此為止。 老實說,如果區區金馬評審真有能力中止「神話」,那「神話」 也就不成其為「神話」了。



        在這方面,認為「 把年度最佳影片頒給海角七號,才有一種熱烈中的熱烈」 的才氣暢銷作家九把刀說得很中肯:「海角七號已經是一個『現象』, 但投名狀『只是一部好電影』」,「海角七號是台灣今年的『 時代集體記憶』,十年後回想二
OO八發生了什麼事, 海角七號一定是重要的註記。」




        海角現象,已經超越了單一電影的格局,那些自成一派的「 海角熱不代表國片復甦」的看法,實在沒什麼意義。海角出現, 是來統領台灣人心情的,是來鼓蕩台灣人熱情的。

     

        快速將海角熱和不知道在哪裡的國片復甦連結起來, 本身就是和這台灣人的心情與熱情失連的, 甚至準備萬一在國外票房失利和得獎落空時, 好好慶賀一下自己品味無誤和神話的破滅。




即使不喜歡海角,或者覺得沒有別人說的那麼好, 許許多多台灣人共同的感動和集體記憶,也不要裝作沒看到啊!




對許多台灣人而言,二OO八年最閃亮、可能也是唯一的光芒, 就是從海角發出來的啊!




由台灣人組成的評審團,已經選出他(她) 們心目中的年度最佳影片了。

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金馬獎的歷史正義

台灣影壇蹦出《海角七號》這個活蹦亂跳的金光三太子,光芒蓋過了史上所有台片和華語片甚至一堆好萊塢巨片,自居全球華語片競賽的金馬獎評審,今年應該比較煩吧




全台五億票房的壓力,不知道多少年才碰得到一次呢。




不過,讓描寫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正義、台北票房區區十萬的《集結號》差點拿下最佳影片的胸懷,是落落大方的。




放眼華語片的恢宏格局,眼光是犀利精準的。




改寫台灣電影歷史的經典大片?那傍晚老友子看信時怎麼不開燈啊?




獨具台灣風格情調的史詩鉅作?那為什麼挑個破壞日本女性溫柔形象的女主角啊?




時光彷彿回到四十年前,Holo台語電影名導辛奇的代表作《後街人生》(一九六六),有一幕郵差塞在門縫中的信被風吹落水溝的關鍵場景,被新聞局電影檢查處指為有破壞郵差形象之虞,要求修剪,致使劇情無法聯貫,觀眾看得霧煞煞。




O年代初期由電檢處開始辦理、以「輔導國語片」為宗旨的金馬獎,在某個層面上,就是以壓抑當時在地創意主流類型的Holo台語片為基礎建立起來的。




再創當年Holo台語電影在地觀眾觀影盛況的《海角七號》,主角阿嘉吊兒郎當的郵差角色,不是也有人批評為破壞郵差形象?




去年,全台票房超過五千萬的《不能說的秘密》,同樣是近年罕見的人氣國片,金馬獎最佳影片、導演、劇本、男女主角等重點獎項連入圍都不可得,導演周杰倫當時聽到消息的反應是,像是考試考高分,回家卻被媽媽打!




《海角七號》和《不能說的秘密》一樣,獲得「最佳原創電影歌曲」和「年度台灣傑出電影」,《海角七號》另外還得到「最佳原創電影音樂」和「觀眾票選最佳影片」。這兩部台灣大片,誠如sunny clock網友在《海角七號》官網上分析的,「金馬評審及官方早就定義好了」,「就是一部音樂不錯的票房賣座電影而已。




就是這樣嗎?




草地囡仔的優異表現,討不了金馬獎媽媽的歡心,會莫名其妙被媽媽打,大概只能怪自己把本土景致拍得太美、在地愛情拍得太浪漫、太有台灣味、太受台灣觀眾歡迎「皮在癢」吧!




那個老友子看信時忘了開燈害得老奶奶看不清楚信件內容導致劇情無法聯貫、觀眾看得揪心肝的燈光人員啊,你欠魏導一個金馬獎哦。 



**略節版刊於自由廣場: 解放軍集結金馬/海角七號不能說的秘密 



延伸讀物: 九把刀
海角七號沒得最佳影片,與反海角現象的反反思

                        藍祖蔚 海角七號: 暮色展情書

                         大支最新歌曲,「我X你媽的金馬! 我住海角七號」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扁案這一課(轉載)

台北律師公會:扁案突顯三大司法問題

2008/12/05 13:00:42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5日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劉志鵬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及的相關案件,突顯三個面向的問題,包括檢察權是否可完全不受制衡憲法對訴訟權的保障,以及看守所羈押被告人權問題



劉志鵬表示,台北律師公會看待鄭文龍案,是從國內法治建設的長期問題來看,扁案只是一個個案,很快就會過去。



他認為,扁案突顯出三個面向的問題,包括最高檢察署的檢察權是否可以完全不受制衡;委任律師鄭文龍案,突顯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如何透過律師的辯護權來加以實踐;以及過去很少關心看守所受羈押被告的問題。劉志鵬認為,這些問題過去很少被注意到,也值得進一步探討。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尤伯祥則表示,律師會見被告只要沒有涉及勾串或是湮滅證據等問題,都應該受到保障,不能夠否認被告與律師在憲法上的權利,鄭文龍替陳水扁傳遞聲明,並沒有相關問題。



尤伯祥表示,如果說被告被羈押禁見就不能對外發表政治語言,這是極權主義者與獨裁者最喜歡的一種解釋,因為他們最喜歡把對手關到看守所,藉此讓對手的政治影響力從此消失。他說,如果否認陳水扁有透過鄭文龍傳遞政治性言論的權利,那台灣就與極權國家沒有什麼差別,這是非常危險的傾向。



此外,尤伯祥認為,律師與被告律見,看守所人員應該以眼睛看得到、耳朵聽不到為原則,如果律見時有其他人在場,那麼律師與檢察官法官角色混淆,等同於另一次對被告的訊問,會造成沒有被告願意相信律師的結果。



他說,目前德國、美國、日本、中國大陸都採行這樣的標準,但是現行羈押法第26、28條,規定監所管理人員可以在律見時錄音、檢察官可指派檢察事務官參與律見。尤伯祥說,他已經將釋憲案送到大法官會議提出解釋,希望大法官會議儘快做出解釋,對這樣的落後狀態提出修正。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台灣人民歡迎達賴

先生表示,歡迎世界宗教領袖來台,但現在的時機不適合達賴喇嘛訪台。對此,總統府解釋係基於整體國家利益考量,未來如有適當時機,會再做適當安排。立法院王金平院長說,應從宗教角度重新考量。達賴的姪子則希望馬英九聽聽人民的聲音。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擬提案決議歡迎達賴訪台。中國國民黨林益世表示,至少應先確認達賴是否想訪台,再討論是否提決議文,否則就是意識型態與政治考量。這回應剛好可以整個奉送給馬先生,至少應先確認達賴是否想訪台,再討論拒絕與否,否則就是意識型態與政治考量。




先生一廂情願,向達賴喇嘛發出「好人卡」,婉轉拒絕其來台意願。問題是,達賴訪台,並不就是要來見馬先生的,馬先生為何自作多情主動拒絕?如王院長所說,達賴喇嘛每次訪台,都對台灣宗教產生很大影響,再如達賴姪子所言,台灣人民對達賴訪台有自己的想法和期待,馬先生有什麼立場和權利代表台灣宗教界和廣大民眾拒絕達賴?




先生拒絕達賴,台灣人民則誠摯歡迎,再一次突顯馬先生認同的「中華價值」和在地社會的「台灣價值」,兩者之間的分野。




對於《海角七號》,馬先生對中國人民喊話,呼籲當成是瞭解台灣的起步,應帶著欣賞、尊重、包容的態度去了解,雖然有許多恩怨情仇,但人性終究無法被泯滅,很多場景、故事都可以獲得諒解。然而,對於達賴訪台的場景與故事,馬先生的「諒解」與「欣賞、尊重、包容」在哪裡呢?撇開恩怨情仇的無法泯滅的普遍「人性」在哪裡呢?馬先生「瞭解台灣」對達賴來台的想法嗎?




對達賴來台充滿疑慮與忌憚的馬先生,真的看懂了寬容開闊的《海角七號》嗎?




雖然「中華民國」馬先生拒絕了,但希望達賴喇嘛知道,台灣人民是誠摯歡迎您來的。




        在這裡,馬先生的意識型態與政治考量,是無法代表台灣人民的。




達賴喇嘛,台灣人民歡迎您!

紙上畫廊(二)



















瞎子摸巷
吳天章
240x478cm , 電腦雷射輸出/相紙 , 2008



台灣文化的隱喻

著名台派藝術家吳天章的最新作品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紙上畫廊(一)













 
梅丁衍〔太陽與星星的故事〕1992,拼圖、紙,70.5×93公分。



1992年的作品

奇異的貼切

如今看

倒轉過來更符合日落星起的現況